肆意谩骂政 府工作人员、阻碍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一家四口最终为自己的“任性”行为埋单。7月30日,沙洋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沙洋县后港镇居民张某年(男,30岁)经营的黄牛养殖场位于后港黄场村一组,紧靠长湖湿地保护区,属于禁养区,根据要求该养殖场必须关停。沙洋县政 府、县环保局多次下达关停通知并邀请张某年到后港镇政 府协调禁养关停及补偿事宜,但张某年一向都是不予理睬。2017年7月27日10时许,后港镇政 府禁养工作专班再次来到张某年经营的养殖场,传达沙洋县人民政 府关于其养殖场必须关停的文件精神。张某年及其父亲张某明(男,现年58岁)、母亲吴某凤(女,现年55岁)、岳母谭某香(女,46岁)等人拒不配合,谩骂、威胁、阻碍后港镇政 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工作人员遂向沙洋县后港水陆派出所求助,接到求助后,该所副所长王俊带领协警迅速赶赴现场维持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然而,张某年等人见民警到场后更加猖狂,拒不服从现场民警的劝解,嫌民警多管闲事破口大骂,并对派出所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实施了用嘴咬、用手抓、用砖头扔等暴力行为,造成王俊等三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经沙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后港水陆派出所联合调查,违法人员张某年及其家人对殴打他人、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年、谭某香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张某明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吴某凤被处以治安警告。
警方提醒,在民警执法和处置警情时,当事人应支持配合警方工作。对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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