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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生孩子请假不再发工资 改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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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3: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钱从哪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后据实向医保部门申领 我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最低15376元,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最低1801元

  “生了老二后我最多可以休143天产假,生老大时可没有这样的待遇。”预产期在11月的市民周女士期待着第二个宝宝的出生。根据我市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顺产的可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可享受143天生育津贴。

  产假延长,对于要当妈妈的女职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不过生育津贴跟以前的产假工资有什么不同?产假期间到底能拿多少津贴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休产假,可拿生育津贴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放开,生育女职工越来越多,同时国家对生育女职工的待遇也越来越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海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政策放开了二孩和晚婚晚育的概念,无论是否二孩,产假的基数增加为128天,男职工的护理假也增加到了15天,并且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不再由用人单位承担,改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

  “以前生孩子休产假期间,是单位扣除社保后发放基本工资,现在是不是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了,全部发津贴?这期间的社保还由单位交吗?”市民李女士对产假期间的待遇产生了疑问。

  据了解,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产假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我市的产假时间为128天+难产15天+多胎每一胎15天。

  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产假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护理假津贴,是男职工因看护配偶和婴儿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申领的。徐海燕介绍,用人单位填写《荆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核表》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后医保部门把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打到单位账上,由单位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各项社保由单位正常缴纳。

  目前,没有单位的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生育后,其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800元。

  拿多少津贴,与工资成正比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由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两部分组成。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多少由单位的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决定。

  工资基数=职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12

  生育津贴=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工资基数÷30(天)×15

  例如:李女士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5000元,她顺产一个宝宝,则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5000÷30×128=21376元。与李女士工资基数相同的张先生,因照顾生产的妻子和婴儿,可以享受5000÷30×15=2500元的护理假津贴。

  各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职工的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也不同。工资待遇高的,缴费基数就高,生育津贴就高;工资待遇低的,缴费基数就低,相对的生育津贴也要低一些。

  总体来说,我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每年10%左右的增幅递增。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245元,月平均工资为3603.75元。人社部门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计算。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也就是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最低为3603.75÷30×128=15376元。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最低为3603.75÷30×15=1801.875元。

  另外,我市的生育医疗费为2000元定额,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生育保险体现众人帮一

  二孩政策放开后,我市不少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宝宝。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一个出生年度),我市共出生27283人,与上一个出生年度基本持平(27277人);其中二孩出生10342人,同比增加1748人,增幅为20.43%。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共出生21595人,同比增加1359人,增幅为6.7%;其中二孩出生10240人,同比增加2932人,增幅为40.12%。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测算,2017年将出现一个生育的高峰期,其中二孩生育增幅明显。到了2018年、2019年生育增幅将会逐渐回落。“因为二孩政策放开后,很多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高龄妈妈们抢着生二孩,形成一个生育高峰期。生育保险新政策在这个时候出台,确实给妈妈们带来了福音。”

  市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178240人。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2677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支付待遇1762万元,其中市直生二孩享受待遇177人次,支付待遇250.30万元。

  “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受到了很多企事业单位的重视。一来生育保险有了明确的标准,投保费率也比较低,二来生育支出改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提高了单位参保的积极性。目前,我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参保。”徐海燕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降至0.5%,为全市参保单位减了负,对各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徐海燕介绍,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同属国家强制投保的“五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费完全由单位承担。所有法人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要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并且,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已经生过孩子或者没生孩子的。“并不是我不生孩子就不用买生育保险了,生育保险体现了大数法则和众人帮一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收定支,略有结余,是一项民生保障政策。”

  职工生育保险六问

  问:在荆门参保了生育保险,在外地可以申报津贴吗?

  答:可以申报。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其生育(流引产)或配偶生育之时的参保所在地支付。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明细汇总清单。

  并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应在生育(流引产)后12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问: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能。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或交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待遇。

  问:参加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答:可以报销。参保人员因生育或流(引)产引起并发症时,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基本医疗政策相关规定支付,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

  问:换了工作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怎么算?

  答:因工作需要,职工在荆门市辖区内流动就业或从荆门市辖区外转入就业,且参加生育保险无间断时,其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时间连续计算。

  问:是不是一参加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不是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有等待期。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缴费次月起满10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从补缴次月起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视同首次参保。其中,因单位漏报等原因导致个别人员中断缴费的,这类人员无论是否补缴,均视同首次参保。

  问: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怎么获得产假待遇?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中断缴费期间以及待遇享受等待期间,其职工因生育(流引产)应享受的相关待遇,由该单位按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支付。(记者 李力/文 李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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