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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荆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按规定认真如实报告个人重大问题、有关事项,特别是群众有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数也能够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承认错误,接受教育和挽救。但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置组织的关心爱护于不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心存侥幸,在报告个人重大问题、有关事项和谈话函询时,耍小聪明,兜圈子、绕弯子,避实就虚,回避问题,有的甚至屡次隐瞒实情填报虚假信息、屡谈不认、拒不配合,最终受到了党纪严肃处理。为更好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荆门市纪委通报了近年查处的七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问题或有关事项和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典型案件。
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调研员舒春明隐瞒不报个人投资企业获利情况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舒春明严重违纪案中发现,2014年、2015年,舒春明个人在贵州某医院、湖北某医药公司、荆门某医疗美容医院投资入股获利,但舒春明未将上述投资获利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向组织报告,隐瞒了其投资入股获利情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舒春明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6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舒春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勇隐瞒不报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肖勇严重违纪案中发现,1996年11月以来,肖勇及其配偶开始炒股。肖勇2014年至2016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均未报告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情况,填报报告表前一交易日均显示肖勇及其配偶仍持有多只股票,肖勇隐瞒不报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情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肖勇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6年7月,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肖勇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给予肖勇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市物资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炜不向组织报告个人非婚生子女重大问题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张炜严重违纪案中发现,2012年2月,张炜与其前妻离婚,一直未再婚。此后,张炜与未婚女青年蔡某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名女婴。张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直未将此个人重大问题向组织进行报告,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张炜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6年12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张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弦隐瞒不报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张弦严重违纪案中发现,张弦及其配偶均在炒股。但张弦在2015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报告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情况,填报报告表前一交易日均显示张弦及其配偶仍持有股票,张弦隐瞒不报本人及其配偶持有股票情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张弦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6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张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获利情况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邹平严重违纪案中发现,2008年上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2009年上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邹平在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孔某处、楚天城项目原股东郭某处投资放息获利,且数额巨大。但邹平未将上述投资获利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向组织报告,向组织隐瞒了其投资放息获利情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邹平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7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邹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阳勇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获利情况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阳勇严重违纪案中发现,2006年以来,阳勇先后以借贷为名在荆门某驾校校长吴某、荆门某楼盘开发商王某等处投资放息获利,数额特别巨大。但阳勇未将上述投资放息获利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向组织报告,向组织隐瞒了其投资放息获利情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阳勇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7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阳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秦少华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违纪案
市纪委在查处秦少华严重违纪案中发现,2005年10月至2014年10月,秦少华的配偶先后以本人及他人名义注册登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投资公司、电梯公司等共五家公司。1999年至2015年,秦少华先后拥有市某小区住房一套、海南省海口市某小区公寓房一套、市某小区别墅一套、武汉市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和市某小区二楼商铺一间。秦少华在填写2014年度至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2014年和2015年度,仅报告市某小区住房情况,其余三套住房、一间商铺以及其配偶登记注册五家公司情况隐瞒未报;2016年度,仅报告市某小区和武汉市某小区住房情况,其余两套住房、一间商铺以及配偶登记注册五家公司情况隐瞒未报。2015年9月18日,市纪委对秦少华进行函询时,秦少华仅说明了市某小区、武汉市某小区住房情况和配偶注册登记一家物业公司情况,对于另外两套住房、一间商铺以及其配偶注册登记其他四家公司情况,未如实向组织说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查,秦少华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7年6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秦少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
上述七起典型案例表明,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党员党性观念、纪律意识的基本要求,是我党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检验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和报告情况,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必将受到党纪的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有力维护党的组织纪律。
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升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指出,决不遮丑护短,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同时体现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要充分利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谈话函询作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抓手,做到善用常用。要适当扩大谈话函询范围,能谈尽谈,该询就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特别是要围绕“三类人”、“三个后”,经核实发现未讲清问题的,实行“二次谈话”、“二次函询”,对如实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的,依政策进行宽大处理,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刻意隐瞒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要切实加强违反报告制度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日常受监督、行为有约束。要加大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经查实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的组织纪律,正确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组织谈话函询,一方面它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醒,另一方面更是关心爱护。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始终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把组织提醒作为反思自省、澄清是非的机会,有问题就如实、主动说清楚。要知敬畏、明纪律、懂程序、讲规矩,自觉做到以“四个意识”为统领,正确对待组织的约束与提醒,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说实话的必须说实话,切实做到遵章守纪、依规办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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