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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少成、郝明贵、张运明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1日至7日期间,郝明贵伙同张运明销售给刘少成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死肉鸡86蛇皮袋(约为1290只),后于2016年11月8日被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并扣押刘少成未来得及销售的死肉鸡210只。郝明贵、张运明在明知刘少成将购得的死肉鸡进行剥皮和分割处理后冒充“山鸡”销售的情况下,又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1月14日期间销售给刘少成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死肉鸡约357蛇皮袋,刘少成将购得的死肉鸡全部进行剥皮和分割处理后冒充“山鸡”销售给沙洋县十里铺干货店余昌成、易华琴等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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