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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出入城区泉口西路两家碎石厂的30余辆货车被责令调头回厂,卸掉超限碎石后才被准予通过泉口西路和泉口一路,其中一辆涉嫌超载货车被暂扣。这是东宝区城管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东宝交警联合开展的又一次治理超限超载和抛撒碎石的行动。
交警盘查涉嫌超载货车。记者 王清华 摄
今年以来,东宝区城管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联合东宝交警在泉口西路、泉口一路多次开展治理超载超限和抛撒碎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查处过不少车辆。但受利益驱动,一些货车司机仍铤而走险,违规装载,导致货车在泉口西路、泉口一路抛撒不少碎石,其他过往车辆司机叫苦不迭。
针对这一情况,东宝区城管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刚与东宝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贾维明于5日再次带领执法人员在泉口西路设卡盘查,对超限车辆一律拦下,责令其调头回碎石厂卸掉超载碎石再行通过,否则依法严惩。
贾维明表示,货车一旦称重超载100%以下(以上),司机将面临罚500元计6分(罚1000元计6分)。当日,李刚和贾维明还对两家碎石厂老板进行再教育,要求规范进出货车行为,否则依法查处。
李刚表示,若过往货车顶风而上,拒不整改,抛撒碎石,他们将依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3000元至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联合交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李刚希望运输碎石的货车司机为城市道路和环境着想,不超限超载,依规密闭好运输碎石,文明安全行驶。
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或者密闭运输,并保持车辆外形完好、整洁,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车辆至指定场所。(记者 王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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