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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申报启动 市总工会将于8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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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 11: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记者昨从市总工会获悉,2017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申报工作日前启动,8月10日前全市将完成审核上报工作。此次困难补助金申报对象是因工资收入偏低或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省部级劳模。

  具体补助标准为:职工劳模月收入补助标准线为2500元,本人月平均工资或月平均离退休养老金收入(不含劳模荣誉津贴)不足2500元的补足到2500元,最高月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农民劳模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经县人社部门鉴定或县(市、区)总工会审核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生活确有困难的,按每人每月600元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补助标准,由省总工会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劳模困难程度设定补助标准,一般补助对象年度补助标准为2000—4000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省部级困难劳模可尽早向本地、本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基层工会初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县级工会复核,市总工会再次核实上报。

  需要提醒的是: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劳模要提供有关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或社保发放明细)及本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工会拟同意申报补助公示证明。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的劳模,要提供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材料及其原件复印件。企业破产、改制后没有重新就业导致无工资收入的困难劳模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由所在街道(社区)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记者 胡于梅 通讯员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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