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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日前正式印发《荆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面排查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的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行动自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多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0日前)、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31日)、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8月1日—2020年2月28日)。
排查整治行动分8个波次进行:第一波次(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重点开展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安全隐患治理。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用电负荷是否超额、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检查楼道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瓶车、充电等现象;检查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
随后依次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居民小区电气安全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治理。
第八波次(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是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回头看”活动,重点核查前期发现的电气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要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记者 胡于梅 通讯员 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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