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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得好!早该封了!”
25日晚,掇刀公安会同区环保局对位于白庙街办荣兴村肆意排放污染物的某石膏公司进行了查封,附近村民拍手称快。
事情还得从下午说起。当日下午2点多钟,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掇刀区环保局移交的一起案件,称白庙街办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肆意排放污染物。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后,责令其停止排污,但该公司仍我行我素,拒不执行。
接到移交案件后,民警迅速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后,民警将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男,48岁,掇刀人)传唤到分局,进行调查。
经查,掇刀区环保局于去年11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罚款壹万元。何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今年11月25日区环保局再次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环保“三同时”未验收,且正在进行非法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时,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目前,掇刀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违法人员杨某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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