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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一旅客随身携带罂粟果乘火车,被荆门火车站民警当场查获。
早7时许,一名中年男子进站乘车,过安检时,被火车站执勤民警发现行李包中有可疑物品,开包检查发现了两个罂粟果共计6.45克,这两颗罂粟果是未经灭活。
经了解,携带罂粟果的男子叫李某,这2颗罂粟果是李某前几天在农村田间摘取的,准备乘坐K536带回河南老家煮水喝治病的,虽然知道罂粟是禁止携带的,但出于侥幸心理,进站时将罂粟果放在行李箱最里层,谁知还是被民警查了出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李某主动认错放弃罂粟果,火车站派出所对其行政罚款并收缴其携带的罂粟果。
荆门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要知法守法,不能心存侥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荆门火车站派出所对李某予以治安处罚,并依法收缴其携带的罂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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