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开车,已经够让人担惊受怕了,但如果酒后开着一辆满载乘客的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呢?近日,高警荆门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客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月13日晚,高警荆门大队在二广高速公路荆门北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19时55分,在对一辆河南南阳号牌的大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有饮酒嫌疑,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据了解,王某当日中午,参加了朋友孩子的婚礼,席间曾饮白酒。随后,该车于16时30分,从河南南阳出发,开往湖南长沙,车上共有2名驾驶员,王某于19时左右,在二广高速公路宜城服务区接手,驾驶车辆,虽然明知自己已经喝酒了,但仍心存侥幸,认为喝酒后已经过了几个小时,问题不大,当车辆行驶至荆门路段时,被交警查获,而此时,王某已经驾驶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近70公里。得知自己所乘坐客车的驾驶员居然是酒后驾驶,车上的11名乘客惊出一身冷汗,纷纷表示后怕不已。22时10分,客运公司紧急调派的顶替王某的驾驶员赶到现场,乘客得以继续前行。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所幸王某的违法行为被及时制止,没有酿成大祸,而王某本人,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并禁驾5年的严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