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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拒执罪”震慑“老赖” 积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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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2 12:4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
卡里有存款,还能按揭购置一处价值60多万元的房产,却不愿支付欠别人的16万多元货款,对生效的法院判决置之不理,还长期故意躲避法院的执行。涉嫌拒执罪的杨某夫妇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之后,杨某被抓获。8日,杨某的丈夫孙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到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不执行协议 欠下16万元货款

2013年8月,我市某公司与山东莱阳某农资经营部签订了一份《短期资金周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物形式向莱阳某农资经营部提供短期周转资金,经双方确认,实际提供货物价值40万元,莱阳某农资经营部以现金的方式偿还短期周转资金,周转期限为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1月5日。

山东莱阳某农资经营部营业执照的登记业主是杨某,实际经营者是杨某的丈夫孙某,两人都是山东人。周转期限到了,杨某和孙某欠某公司16万余元货款一直未给付。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甲多次催要货款未果,无奈之下将杨某和孙某诉至法院,东宝法院于2015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二被告支付某公司货款16.64万元。

法院立案执行 被告拒不履行

因杨某和孙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给付义务,东宝法院于2015年7月13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东宝法院向杨某、孙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二人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

之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发现杨某和孙某在山东莱阳的某银行还有3.45万元的存款,遂对其进行强制划拨,并将两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12月,东宝法院决定对杨某、孙某每人罚款2万元,并向其邮寄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截至2016年4月27日,杨某、孙某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而且,在2015年9月15日,也就是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夫妇俩还在山东购买了一处价值67万元的商品房及车库。鉴于杨某和孙某在当时有存款并拥有房产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规避法院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东宝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之后,涉嫌拒执罪的杨某、孙某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今年5月初,杨某在山东被公安机关抓获。

妻子被抓后 丈夫履行还款义务

杨某进了拘留所,其丈夫孙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法律的威慑下,孙某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于5月8日与杨某甲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杨某甲货款13.42万元(已强制划拨3.45万元)及利息2.11万元、诉讼费5241元、律师费2万及其差旅费3.23万元。

“杨某夫妇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实到最后他们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案件的承办法官跟记者算了一笔细账,法院判决下来后,杨某夫妇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只需支付货款16.64万元。东躲西藏不履行,到最后,不仅每人被罚款2万元,还支付了对方打官司所花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差旅费共计5.7万元,加上支付的利息2.11万元,杨某夫妇到最后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多花了近12万元。(记者 胡娟娟 通讯员 东宣)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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