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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湖北荆门交警:小微信凝聚大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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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03: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部智能手机、一个交警部门的公众号、一群默默追随的粉丝构成了一个普通的微信“朋友圈”,在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这个“朋友圈”经过3年的积累,破茧成蝶,既回应了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还成为了打击违法犯罪的新利器。

举报:协同治理传播城市交通理念

“交警叔叔,我们举报不要任何物质奖励”“荆门交警,请狠狠管管这些胡乱变道加塞的车辆”……这是2014年8月,“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交通违法“随手拍”时部分关注用户的留言。而此时,这个平台运行不到一个月,粉丝尚不足1000人,没想到此举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警民之间架设起一座互信的桥梁。

从当年8月15日起,荆门交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受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市民通过手机、行车记录仪等视频设备拍下的车辆在红绿灯路口抢道加塞、违法变道等行为都可以上传到指定的邮箱,再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认定后统一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系统。并且,交警支队每周五在微信公众平台等本地媒体对外曝光违法行为,传播“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城市交通管理理念。

截至2017年4月底,“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已经累计受理举报信息17332起,累计认定录入交通违法行为11461起,荆门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逐渐规范,司机文明礼让程度不断得以提高。

便民:清晰图片圆群众寻亲梦

2015年1月8日21时许,荆门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在处理207国道团林镇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时,遇到一名智障的女性事故受害人,经到医院治疗后事故处理完毕。但是有一个问题,这名女子只知道自己姓李,其余情况一概不知,民警到事故路段周边村组一一走访,在本地媒体上发表寻人启事等都无法联系到其亲人。

情急之中队民警想到了 “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它的优势在于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图片清晰可辨,于是1月16日上午,民警专门为李姓女子拍了3张面部、全身衣着及事故路段图片,并发布了一则《寻人启事》,短短4个小时内,阅读转发就达到了10000多次,期间不断有电话反映线索。当日下午6时许,李姓女子的伯父打来电话,称是有熟人看到了照片并转发给了他,他确信无疑这就是他的侄女,因李姓女子有智障经常不知去向,数九寒天,多日不见踪影家人早已焦急万分,甚至一度怀疑其已不在人世。

“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每周发布信息3—5次图文消息,交通法规解读、以案释法、交通管制限行提示等,既有知识性又有趣味性,一到节假日、恶劣天气或者群众参与的大范围出行活动,交通安全提示、出行指南就与市民见面,因素材图文并茂、信息量广、传播速度快备受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关注,用户涵盖私家车主、客货运司机和一批关注交通的社会热心人士。

刘师傅是城区的一名的士司机,他是荆门交警的忠实粉丝,“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经常推送便民举措,经常更新内容,成为了我们开车指南,每一期信息我都会看。”

破案:掌中信息助警方一臂之力

“喂,交警事故大队吗?我知道你们要找的摩托车在哪里……”2017年4月24日下午,荆门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们隐约觉得,刚刚发生的“4.2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线索有着落了。

4月23日5时20分许,一名年近80 岁的拾荒老人在207国道子陵镇路段被撞后身亡,肇事者逃逸,现场只留有一块疑似车辆大灯的前罩碎片。经仔细勘察现场和调取公路沿线视频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办案民警得出结论:肇事车辆是一辆灰色本田牌两轮摩托车,司机可能是赶早经国道进城务工人员,短时间内该车前大灯灯罩应该处于破碎或者脱落状态。然而,207国道日车流量数以万计,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时间来甄别、认定,而且时间越长,肇事者毁掉物证的可能性就越大。

事不宜迟,24日上午,“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公布有关特征悬赏2000元请广大市民协助寻找肇事车辆。当天下午阅读、转发数超过了6000次,本地新媒体纷纷转载,18时许,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称此车正停在荆门市掇刀区万达广场旁边一建筑工地的地下室里,司机在此打工,又过了几分钟,肇事司机打来电话称不用警察来抓了,愿意投案自首。

(责编:张隽、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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