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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部署安排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3月底,市法制办决定从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旨在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治理工作覆盖住建、公安、人社、交通、农业、卫计、城管、食药、工商、质监、物价等11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治理2015年以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廉洁和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市法制办将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相对人问卷调查及电话回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举报电话(0724-2376126)和举报邮箱(jmzfjdxtk@163.com)监督举报。
专项治理内容:
执法不公正——
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
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执法,随意执法、机械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钓鱼”执法,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执法不严格——
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执法不廉洁——
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执法不文明——
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野蛮执法,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记者 邓琳 通讯员 罗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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