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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14时59分,沙洋县李市到广华路上一辆半挂车起火,沙洋中队出动2辆消防水罐车及10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中队指挥员发现半挂车司机已将车头与挂车分离,车辆左后轮有白烟冒出,轮胎旁葵花籽散落一地,葵花籽上两个绿色塑料桶破损处正在往外冒着白烟,靠近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经查看塑料桶上的铭牌,发现里面装的物品为低亚硫酸钠,易容于水,溶解过程中放热分解产生有毒气体。
针对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下令,两名消防官兵背空气呼吸器将两桶散落的亚硫酸钠移走,然后出水对车辆轮胎进行冷却。待轮胎位置烟气减少后,两名官兵利用拉梯上到挂车上将挂车遮雨布掀开后发现,半挂车上托运的绝大部分均为食品,仅有14桶亚硫酸钠。中队指挥员随机指示将还在车上的两桶已经泄露的亚硫酸钠进行转移,中队官兵在现场守护20分钟,确认无复燃可能性后收整器材返回。
目前,当事司机因涉嫌违法运输危险物品正接受交警部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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