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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种子管理局获悉,今年有22个水稻品种在我市禁止销售。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年初,市种子管理局在拉网式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品种是未经审定的品种。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市种子管理局发出通告,严禁种子经营者销售这些品种。
禁止销售的水稻品种包括:广两优1018;广两优1813;广两优28;N两优1998;泉两优1790;中两优华占;晶两优1177;天美早8012;深两优973;超优华占;源优华占;粤农丝苗;C两优10;两优867;丰两优98;光华禾丰;安优2号;珍香9号;桂禾丰;丰香占;新丰占;隆皇稻。(记者 彭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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