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今年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解读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协同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及下步贯彻实施意见等。沮漳河流域“一河共治”格局,自此拉开帷幕—— 图为漳河水库一角。 袁昌新 摄 《左传》有云:“江汉沮漳,楚之望也。” 沮漳河是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流域地跨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东支漳河流经东宝区、漳河新区,上世纪60年代建坝拦断漳河而形成的漳河水库,是荆门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沮漳河流域保护确定为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协同立法项目。今年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一并审议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通过建立沮漳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一河共治”,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突出科学立法 绘就护水蓝图 漳河水库,105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无边,800公里的库岸线迂回曲折。她,是荆门人的生命之水。 20多年来,以龙泉小组为代表的人大代表前赴后继、持续呼吁:“加大力度,保护漳河!”历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关注和推动漳河水库保护和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设立“漳河(母亲河)保护日”的决定,坚持把漳河保护工作情况作为每年“必选”监督议题,督促关闭库区周边所有化工企业,彻底拆除漳河水库444口养殖网箱、75处筑坝拦汊,清理整治14处水上船坞等。 守护一库清水,良法必须先行! 2018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与襄阳、宜昌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联合制订《漳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建议将《漳河水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纳入省级立法范畴,打破壁垒,形成合力!”2022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借助代表建议,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吁请。202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就漳河保护立法到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经过持续不断努力,终于传来喜讯:省人大常委会报请省委批准,襄宜荆荆四地开展沮漳河保护协同立法。 立法护航行动,就此紧锣密鼓展开: 印发《关于推进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的方案》,组建协同立法领导小组和立法工作专班; 这年6月,汪在祥带领班子成员一行深入沮漳河流域,开展协同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实前期基础工作; 6月15日、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在荆门、宜昌组织召开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推进会,对立法进度进行统一部署,就重点问题和框架结构进行集中研讨; 开展漳河水库库区水生态环境现状调研,历时近1个月,走进库区村庄,深入边边角角,梳理形成5个方面14个重点问题清单; 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继先带领立法专班再次深入库区,在为期一周的走访调研中,对问题进行复盘,听取库区周边村组负责人意见; 收集200余条建议,来自市“一府一委两院”、市直相关单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党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常委会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立法专班认真梳理,研究修改,撰写约3万字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峰带领立法专班多次就条例有关重要制度设计与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沟通,5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委托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师范大学对条例草案文本开展立法中评估,认真研究吸收专家评估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征求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凝聚共识和智慧; 先后赴北京密云、浙江杭州和江西九江考察学习千岛湖、西海等水库保护工作情况,借鉴“他山之石”; …… 一次次的沟通对接,一次次的思想碰撞,最终凝聚了共识、确定了方向,绘就了沮漳河流域保护和发展的蓝图。
突出区域协作 推进“一河共治” 沮漳河流经四地,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如何携手共护一河清水入长江? 省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四地人大常委会开展协同立法调研,3次召开沮漳河保护协同立法集中修改工作会议,四地就主要制度设计反复协商,共同努力,破解难题,求大同存小异,努力实现最大公约数。 “最终确定条例在立法理念、框架结构、管控措施、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设计上保持高度一致,在规划衔接、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人大监督等方面协同发力,”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在框架结构上,除荆门单独设置漳河水库水环境保护专章外,均为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 其中,四地条例专设“区域协作”一章,是此次协同立法的重要成果和一大亮点。该章明确跨行政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建立沮漳河流域协同执法机制和人大常委会协作监督机制。 “通过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和制度藩篱,推动沮漳河流域保护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有利于从立法层面建立对沮漳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有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突出“四水共治” 守牢生态底线 沮漳河流域是《湖北省域战略规划》及《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划分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之一。条例的出炉,是我省首次针对二级流域片区进行的协同立法。 “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立法,是落实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水共治’,为沮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文金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条例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系统思维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方面的保护。在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方面,禁止在沮漳河流域内建设不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项目,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制度,依法监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加强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等,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禁止在沮漳河流域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明确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
突出地方特色 服务改革发展 作为荆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漳河水库对于荆门有特殊意义。 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也是继长湖保护条例之后荆门参与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又一次具体实践。 “考虑到漳河水库管理特殊需要,《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增设了漳河水库水环境保护专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消落区管理、船舶监管、岛屿管理、渔业管理等作出特别规定,真正实现以‘法治红线’守住‘绿色底线’。”陈俊峰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 条例规定对漳河水库的水体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的目标,采取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为切实保护好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条例突出分区保护,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农业生产等活动。为防治水体污染、加强船舶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岛屿、船舶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保护等措施。 “考虑到地方政府群众的承受能力,条例对保护区内、岛屿上已经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作出了逐步退出的规定,增加了政府可以在漳河水库外划定适当水域作为公共游泳场所,并配套建设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以满足群众亲水活动需求。”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 “登高回眺漳河水,玉带蜿蜒入画屏”。 四地携手,以法护水,以法治水,正合力绘就沮漳河畔最美底色!(记者 章辉 通讯员 王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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