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宝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司法行政辅助岗2人(马河司法所、东宝工业园区司法所各1人)。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2.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优先。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马河司法所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熟悉计算机和相关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热爱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5.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安排(包括后期工作调整)到相应司法所工作。能够适应基层经常性室外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3)因违纪违法行为曾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共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咨询电话:0724-2306060,17371622320(刘主任)。
(二)报名地点荆门市东宝区司法局政治部(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司法局二楼)。
(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2张,报名表1份(附后),以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计算机知识、市情区情等掌握情况。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与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同等条件下,有法学、基层行政管理、村(社区)相关工作经历或为退役军人的优先考虑。体检名单按录用员额1:1比例确定,体检须前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全面核实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考察对象需提前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3.聘用:经过招聘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2500元/月起,生活补贴400元/月,设有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保。
四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有关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由荆门市东宝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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