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城市和产业双集中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缴存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各类人员(年满18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内)均可持身份证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政策性实惠。 如何申请?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线下网点申办,签订按月划扣缴存协议。后续将开通线上申请。 提醒:目前暂支持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邮储、交通、湖北、农商等8家银行一类储蓄卡。 如何缴存? 个人自主申报,选择确定缴存标准后,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从个人指定银行账户划扣资金缴存,划扣金额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本金与利息均属于个人所有。 缴存标准要求:缴存基数不低于当期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目前,个人申报缴存的,月缴存额不低于396元,不高于5334元。 缴存有何好处? 1.定期结算利息。缴存资金按同期银行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每年7月1日结算一次。 2.享受贷款权益。正常缴存6个月后,取得住房贷款申请资格(含“商转公”贷款,即将现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2.6%,6-30年3.1%;二套房1-5年3.025%,6-30年3.575%。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冲抵当月还款额,无须额外缴存住房公积金。 3.可以抵扣个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结算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首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4.灵活使用资金。无房户可申请租房提取;新购建房、缴纳物业费、加装电梯、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均可申请提取。 5.随时自由退出。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参缴人,可以随时申请终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停缴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全额(含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资金秒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