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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东宝公安分局子陵派出所大力开展缉枪治爆行动,随着行动不断深入,屡获战果。
自接到通知开展缉枪治爆禁赌专项行动以来,子陵派出所加强宣传力度,副所长黄桂红有效结合政府开展的农业推广工作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联合村干部全力开展缉枪治爆行动。经过宣传,子陵镇拾井村村民王某(男,51岁,早年办理有民用枪支持枪证)在清理住房过程中发现家中有一支民用枪支,通过村委会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图为王某上交的民用枪支
经了解,系王某持有持枪证期间购买的两支猎枪的其中一支,集中保管时上交一支,留下一支在家中。4月19日上午8时许,王某主动将遗留在家中的民用枪支上交子陵派出所。经查看,该枪支枪管及铭牌已锈蚀,已无法击发。
图为徐某上交的木柄手榴弹
4月20日11时许,子陵镇子陵村9组村民徐某来到子陵派出所上交一枚木柄手榴弹。经过了解,当日上午10时许,徐某在子陵镇农业银行后的河沟内抓鱼时摸到一枚手榴弹,正值子陵派出所刚刚下乡入户开展缉枪治爆行动,其第一时间将手榴弹上交到子陵派出所。经查看,手榴弹弹体锈蚀严重,但引信存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目前,子陵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对手榴弹的来源进行摸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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