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申请、即申即到,这个真是太方便了!”1月30日,张先生收到一份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电子版。
2023年9月,邓女士向京山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胡媛组织她与另一当事人张先生沟通调解,促成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今年1月30日,经当事人线上申请,承办法官及时审核,当天便通过线上为他们发送了电子《离婚证明书》,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此之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况,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往往会涉及双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个人隐私问题,导致当事人在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中,不可避免地泄露自己的隐私,带来一定的不便。而电子《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婚姻关系结束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情感纠葛、调解过程等内容,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今年1月23日,湖北全省法院《离婚证明书》线上办理平台启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一网通办”平台同步开通申领功能,2010年以来“诉讼离婚”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经过法官网上审核、签发,《离婚证明书》即可“指尖”办理、网上下载、电子文档保存,既高效便利,也大大改善了裁判文书或调解书不易保管的情况,更无须担心纸质版证明书遗失补办的问题。
《离婚证明书》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具体体现,京山市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用好用足创新改革措施,以实际行动延伸司法服务、持续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记者邓琳 通讯员刘晶 胡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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