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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他公安追他,胡集一老板自首后还清全部欠款
钟祥市胡集镇一肥业有限公司老板李某借贷他人30万元到期不还,在法院依法判决后仍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义务,逃避法院执行判决,被公安机关后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后才知道事情严重性。日前,李某到派出所投案,并偿还了39.5万元借贷款和利息等款项。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4年4月,胡集一肥业有限公司老板李某经人介绍认识王某,并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拒绝还款。在追款无望情况下,王某向钟祥市人民法院起诉李某。经法院调查,李某的公司有库存产品,足以清偿债务;李某及妻子有车辆,银行存款,在荆门还有2处房产,股票7万元。
2016年3月8日,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仍拒绝并躲避执行。12月14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李某涉嫌构成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移交钟祥市公安局侦查。因李某拒不到案,钟祥警方将李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过办案民警多次做其家属思想工作,敦促李某到钟祥胡集派出所自首。目前,李某投案后偿还全部欠款,此案已撤案。(记者 李天学 通讯员 王平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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