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泰集团非法集资案件首次现金兑付公告 昕泰集团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专案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掇刀区人民法院〔2022〕鄂0804刑初164号刑事判决书所载明的内容,拟对昕泰集团非法集资案件已追缴的涉案违法所得资金进行首次兑付。 一、兑付原则 (一)依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依法追缴的涉案违法所得用于处置非法集资债权。 二、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昕泰集团非法集资参与人。 三、兑付时间、比例和方式 兑付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根据依法追缴资金总额,确定首次现金兑付比例为利息抵扣本金后余额的3.5%;本次兑付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四、提醒事项 (一)目前还未登记核实的昕泰非法集资参与人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自行前往昕泰主园区五朵花瓣2号楼(昕泰专班办公室)进行信息核实登记,超过时间未登记人员本次将暂不兑付,待信息核实登记后另行安排时间集中兑付。 (二)昕泰专案组委托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兑付款汇入各参与集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兑付为首次现金兑付,当事人不要销户,后续兑付时,按上述方式直接将兑付款项汇入该银行账户。 荆门市昕泰集团非法集资及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