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该局将严厉查处各类欺客宰客、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提醒告诫书中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诚信经营。禁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如有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节假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刘伟峙 通讯员赵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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