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专家制订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新标准通过将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等定量与定性评价引入医院评审,对推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保持《标准》主体框架和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对2020年版《标准》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更新式修订,形成了《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建议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对《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湖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
二、修订内容 一是根据2020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要求,补充或更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护理员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便利老年人就医、加快医院法制建设等相关条款。 二是更新了病案管理、心血管系统疾病、超声诊断、康复医院、临床营养、麻醉、肿瘤、消化内镜等8个专业(或技术)和限制类医疗技术等指标,并优化相关条款表述。 三是对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障标准与医疗机构实际管理工作相契合。
三、工作要求 《评审标准》是我省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医疗机构应紧紧围绕《评审标准》,强化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评审标准》在引导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质控等《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信息,为本机构参加医院评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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