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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政府指定的8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能部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
据悉,该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举措,是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有益探索,是深入落实《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实践,具体包括线索双向移送、程序同步、证据收集和共享、支持起诉、补充联动、执行监督、联席会议、法治宣传八方面的衔接内容。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审判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的任务,以衔接机制为抓手,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人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赔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荆门贡献法治力量。(通讯员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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