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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部门:已于2013年底取消征收,市民如遇冒名征收可报警
“现在还有防汛费一说吗?”近日,有市民热线打来电话,称其在金虾路经营一家商铺,近日他听朋友说还有人上门征收防汛费用一事,他希望记者帮忙证实是否有此事。
昨日,记者针对征收防汛费这一说法,首先前往金虾路的几家商铺进行了了解。“前几年有收过,最近两年没有了。”“有听说过,我父亲开店的时候有人上门收取过,前年好像都交了的……”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前几年确实有人向商户收取25元-200元不等的防汛费,但近两年已经没有再征收了。
防汛费是什么费用,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昨日,记者就该情况向东宝区水利规费管理站相关人员进行了咨询。
据了解,防汛费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器材的购置、储备及紧急抢险,防汛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防汛抢险挖占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等。上门征收人员必须配戴加盖有“荆门市东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费收费员证” 的工作牌,出示有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和省财政厅印制的防汛费定额专用票据,征收标准是每人每年25元。
“防汛费早在2013年底中央下文予以取消,并停止征收。”东宝区水利规费管理站李站长称,如果市民在近两年被征收了防汛费,可能是碰到了骗子冒充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在进行征收。李站长说:“防汛费在停止征收后,我们曾经接到过有人冒充水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征收的投诉,我们当时还报了警。”
李站长提醒市民,如果现在还有人冒充水务部门征收防汛费,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有权拒缴,并及时报警处理。(记者 刘思晴 通讯员 李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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