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晖御苑人防车位收费引业主不满
物业回应:人防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开发商有使用权,目前正在协商
昨日,有市民拨打媒体新闻热线反映,掇刀朝晖御苑小区物业管理乱收停车费,加收地面及地下人防停车费,希望帮忙维权。
该市民说,15日晚,朝晖御苑小区门口就停满了车,物业公司要加收地面及地下人防车位停车费,业主不交钱就不让进出,而地面及地下人防停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要求每辆车一天交10元,一年就3600多元,收费太高不合理。
昨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门口车辆进出正常,对于市民反映的地下停车场,门口的栏杆已经抬起来了,业主不用扫码交费就可以进出。
对此,管理该小区的恒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关于收费问题,很多业主不了解具体情况,目前朝晖御苑的停车位分为地面、人防、地下三部分,地面停车位归业主共有,自小区建成以来从未向业主收费;地下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没有交权给物业公司,一直以来都是开发商根据市场定价向业主收取租金,以前是3120元一年,现在物业公司本着服务业主的原则,跟开发商协商后,一年租金2000元;最有争议的就是地下人防停车位,以前地面停车位跟地下人防停车位都是免费的,但是照明、卫生、维护都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承担,今年开发商开始向业主收费,收费标准跟地下停车场一致,业主长租一年2000元,临时停放的,30分钟内免费,每小时2元,一天10元封顶。
该负责人说,业主不满开发商对人防停车位收费,认为人防停车位归业主共有,其实人防停车位的所有权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但是如果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这样的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属于开发商。《物权法》规定,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属于附属设施,开发商应享有使用权。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利用上的独立性,归开发商专属部分,不属于业主共有。人防车位没有计算到房屋公摊,不属于业主共有。这些说法得到荆门多名法律界人士认可。
朝晖御苑的开发商是荆门九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小区人防地下停车场也是该公司投资建设的,开发商这次向业主收费,没有将具体情况告知,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恒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关于地下人防停车场收费问题,由于不少业主都在反对,有的认为不该收费,有的认为定价太高,收费不合理,现在暂时将停车场门口的栏杆都抬起来了,业主可以正常进出。后期,开发商将出面与社区、业主协调。(记者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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