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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将用5个月时间,对纳入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部门(单位),就2021年1月以来违反省、市商务接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报销相关支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目前,该检查工作已正式启动,进入全面自查阶段。
根据市纪委监委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市财政局于近日制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单位)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支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三公经费”中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细化为9条违规报销商务接待费和6条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以整治违规吃喝为突破口,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方案》明确,专项检查从2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全面自查、专项抽查、整改总结三个步骤推进落实,要求单位自查面达100%、主管部门督查面不低于50%、专项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专项检查工作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严抓严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市财政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压实工作责任,并明确目标,严肃检查纪律,建立完善定期协调、调度和沟通反馈机制,以推动检查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记者李蕾蕾 通讯员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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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违规报销商务接待费
主要包括:列支无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伪造公函的商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的接待费;列支异地无招商日志或台账复印件的商务接待费;违反规定列支赠送礼品费用;列支超规定、超标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列支陪餐人数和接待金额超标准、超次数的商务工作餐接待费用;突破预算列支商务接待费;扩大商务范围列支接待费用;以商务接待费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商务接待费等。
6条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
主要包括:列支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或公函为复印件、传真件)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的接待费;列支同城接待费用;列支陪餐人数和接待金额超标准、超次数的公务接待费用;列支含有香烟、高档酒水和明文规定禁止消费菜肴(如鱼翅、燕窝等)的公务接待费用;列支公务接待住宿费;在会议、培训等费用和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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