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本应该遵守职业操守,依法依规上路行驶。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但就是有人不以为然,竟然酒后驾驶出租车,还与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是大忌,对于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
8月17日,就有这样一位“的哥”,因饮酒后驾驶出租车被蜀黍逮个正着,最终被依法处以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8月17日8时20分,宋某某饮酒后驾驶出租车至长坂坡路与地税路路口时,与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坐人员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宋某某测试结果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最终,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处以罚款5000元、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为加强源头管控,交警支队民警约谈出租车公司总经理并将此次事故抄告运管部门,对出租车公司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治整改,杜绝此类事情的产生。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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