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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河水库是中心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请不要下水游泳……”自8月漳河水库“禁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漳河镇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积极行动,每天劝阻打算游泳的市民逾千人。
漳河是荆门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是荆门中心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是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此前的2017年、2019年,漳河相关部门曾开展过漳河水库“禁泳”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7月以来,漳河水库聚集性游泳和经营性游泳活动有所反弹。为深入推进《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漳河镇政府等部门于今年8月开展漳河水库“禁泳”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安排,该支队干部职工轮班执勤,每天7时至19时30分,加大对重点水域巡查频次,对游泳人员进行劝阻;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损坏的标识标牌、护栏进行加固修复,还依托漳河水源数据监控中心,充分运用设置在情人桥、锦绣山庄、漳河副坝等游泳集中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实时查看监控影像,对游泳人员进行喊话制止等。其间,开通短信提醒平台,“点对点”对进入漳河库区的市民推送“禁泳”相关要求,提高市民知晓度,还在漳河副坝、锦绣山庄入口处设立漳河水库禁泳宣传劝导点,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发放宣传单,进行劝导,提高大家配合做好漳河水库禁泳工作的自觉性。
延伸阅读: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1年9月1日由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3日发布公告正式实施。
《决定》第三条规定: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生活污染防治。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烧烤、露营、洗刷车辆等,禁止开设农庄和新建房屋……加强旅游和体育活动管理。严格控制漳河水库旅游开发强度,禁止在漳河水库游泳、组织开展污染水质的涉水休闲娱乐活动和体育赛事。(通讯员孙治斌 鲁小兵 记者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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