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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扶贫办获悉,我市将深化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方式创新,全市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力争每年2亿元以上。
10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产业扶贫机制、脱贫激励机制、脱贫考核验收机制、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围绕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我市将全面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方式创新,实现县(市、区)风险补偿金全覆盖、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全覆盖、符合贷款条件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全覆盖,全市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力争每年不低于2亿元。
在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扶贫项目,可按程序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市场能解决市场解决,必须政府解决的公益设施政府主导。同时,严格脱贫验收。贫困对象退出,要对脱贫对象实行乡镇普查、市县两级抽查,村公示、市县公告,确保贫困退出对象认账、群众认可、政府认定。(记者 杨涛 通讯员 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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