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一男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石桥驿派出所查获,违法行为人王某成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9日10时许,王某成驾驶装载着14瓶液化气罐(其中6瓶装满液化气)的货车行至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彭湾村三组路段时,被当地群众发现后报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经查,王某成在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普通货车从事为周边农户代灌液化气的服务工作,车辆也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随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王某成对自己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成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依法依规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液化气等危险物质情况,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