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沙洋县公安局民警在疫情防控执勤工作中查获一名酒驾司机。
当晚,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207国道纪山镇砖桥健康监测点执勤,一名男子驾车前来向民警咨询前往外地的注意事项,民警进行解答时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控制。
经询问,该男子李某为重庆市人,在纪山镇居住,当天晚上在自己家里吃饭时喝了酒,计划过几天前往外地打工。执勤民警会同沙洋县公安局纪山派出所民警对男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已嫌疑醉酒驾驶,警方依法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办案民警提示,饮酒驾驶机动车具有极大危害,构成醉酒驾驶还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交通安全这根弦。(通讯员 王旭 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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