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了一位“敢做敢为”的驾驶员,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套牌三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占全,结果因多项严重违法行为再一次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6月16日晚,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辅警在新市街道幸福路开展查缉酒驾行动时,郭某(男,35岁)驾驶鄂A8C***行至该路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郭某呼出气体的酒精值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进一步查询郭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驾驶证显示注销状态,曾于2019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荆门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处罚过,所驾驶的鄂A8C***机动车号牌为套牌。
目前,郭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套牌车辆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7500元的处罚,其驾驶的车辆也被予以暂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