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9097|回复: 0

[本土资讯] 诈骗10万余元,他退赃后希望判缓刑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10-8
荆币
21919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1-6-29 18: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诈骗10万余元,他退赃后希望判缓刑

二审终审裁定: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不宜适用缓刑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一起诈骗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就意味着,涉案人上诉请求判处缓刑的希望落空,理由是此案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哪怕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退赃取得当事人谅解,也不宜适用缓刑。

  涉案男子为廖某,今年36岁,当阳人,高中文化,系货车司机。

  廖某跑货车运输,认识不少企业老板。2019年初,手头拮据的廖某想冒充瓷砖推销员骗货款。2019年3月12日,廖某得知京山一老板正在装修房屋,遂通过电话向其推销低价瓷砖。同年3月18日,廖某取得该老板信任并与之谈好订购事宜。次日上午,廖某谎称已经备货装车,多次要求该老板支付货款,随后收到该老板公司会计转款4.7万余元。同年3月20日上午,该老板追加购买瓷砖,在未收到第一笔订购瓷砖的前提下又通过公司会计转款5.3万余元到廖某的银行账户。廖某收到上述两笔货款共计10万余元后,偿还了其他两人债务及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并未向该老板供货。后来,该老板打电话询问廖某发货情况时,廖某则编造各种理由搪塞,直至联系不上。此时,该老板才知上当受骗,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介入后,廖某很快归案。面对法律威慑,廖某如数退还了10万余元货款,并取得了当事人谅解。

  查明案情后,警方以廖某涉嫌犯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0年底,京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廖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认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二审认为,上诉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1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廖某能退赃并取得当事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廖某上诉意见,二审查明廖某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不宜适用缓刑。原判综合考虑廖某具有的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以及相关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以及认罪情况,对其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并无不当。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二审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廖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刑徒3年并处罚金4万元。(记者秦文 通讯员李胡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