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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市场买菜时因地面湿滑而摔伤,找市场管理方理论,对方不予理睬。昨日,62岁的王女士致电媒体热线,询问这种情况市场管理方到底有无责任?
王女士介绍,17日11时,她在苏畈桥市场买菜时,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导致手上和腰部受伤。她发现,地面上的瓷砖不防滑且有水渍和随意丢弃的菜叶等。她找市场管理人员理论,对方不予理睬。
“一般上菜市场的都是些老人,地面上应铺设防滑瓷砖。这种普通瓷砖表面本就光滑,加上一些水渍和不及时清理的菜叶,很容易使人滑倒受伤。摔倒了,难道市场管理方就没有一点责任吗?”王女士说。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表示,王女士在市场购物,属于消费者,市场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符合消费者安全购物,地面有菜叶或水滴,容易导致消费者购物时滑倒,市场应当及时清除或设立警示标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市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记者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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