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开展以来,京山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上级下发的收网处置任务落实一人一专班,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工作合力,迅速打响“断卡”行动集中收网“闪电战”,抓捕对象纷纷应声落网。
从10月29日起,根据公安部下发的 “两卡”涉案线索,反电诈攻坚专班扩线深挖、精准打击,连续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8名,超额完成上级下发任务。
10月29日17时许,专班民警在新市镇某宾馆内将涉嫌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对象常某(男,39岁,京山永隆人)抓获,经查常某将自己办理的3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获利1500元,诈骗团伙利用其银行卡诈骗成功2起,涉案金额74222元。
10月30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武汉市洪山区某居民小区内将涉嫌买卖银行卡的嫌疑人杨某龙(男,21岁,京山罗店镇人)抓获,经查其出售本人银行卡6张,被用来实施诈骗活动2起,受害人共计被骗26400元。
11月2日18时,民警在京山宋河镇某网吧抓获涉嫌买卖银行卡的嫌疑人严某(男,21岁,京山宋河人),其出售本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1400元,被用来实施诈骗7起,受害人共计被骗金额476065元。
10月29日19时许,专班民警在新市镇某宾馆内抓获“两卡人员”苏某(男,19岁,京山新市人)。10月30日上午9时,在民警的多次规劝下,涉嫌买卖银行卡的杨某(男,18岁,永兴人)主动投案自首。经查苏某、杨某在毛某的介绍下每人办理了4张银行卡,诈骗团伙利用两人银行卡实施诈骗活动5起,受害人共计被骗25800元。经循线追踪,京山市反电诈专业队在武汉市成功抓获上线人员毛某(男,19岁,京山新市人)、孙某星(男,20岁,湖北孝感人),两人对多次收购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上涉案人员绝大多数系“00后”青少年,多数人员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不了解,大部分人主观上抱有侥幸心理,想从中牟利,客观上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以上人员均因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工具被立案侦察,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分部门经过审核后,将按照公安部通告精神,对涉案人员纳入惩戒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