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联合荆门市公安局发布首个“惩戒令”,对首批58名涉嫌电诈及买卖银行账户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对受惩戒的人员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此次公布的受惩戒人员是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专项部署,由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和荆门市公安局首次向社会联合公开惩戒,旨在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社会公众认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 荆门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提醒您: 1.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3.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陷自己于不利局面。 4.如发现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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