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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乱倒建筑垃圾被举报至城管部门,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近日,掇刀区城管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207国道复线附近乱倒建筑垃圾。随后,城管执法人员赶至现场,经调查取证,确认乱倒的建筑垃圾位于掇刀区白庙街道花竹村,系男子孟某所为。当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对孟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在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后,对其作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部门提醒:房屋修缮、装修是生产生活中的常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乱倒、堆放和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同时,应当注意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以便于科学分类垃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随意乱倒建筑垃圾性质严重,如将垃圾乱倒在基础农田等非指定场所造成公私财物损害的,可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荆门晚报特约记者周虎平 通讯员林晓曦 记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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