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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京山男子“翻墙”访问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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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 15: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翻墙”不好,当心“摔跤”——近日,京山一男子非法访问境外网站,被网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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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8日,京山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居民易某涉嫌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即非法访问境外网站,俗称“翻墙”)。网安大队民警依法传唤易某。经查,嫌疑人易某对其非法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访问境外网站,并在网上售卖VPN软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对易某处以警告并处1000罚款,易某经教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来源:京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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