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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给我市相关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带来了很大影响。记者从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将制定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工作方案,引导养殖企业(户)转产发展。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人们敲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警钟。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禁食决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5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深入京山、东宝、掇刀、屈家岭开展执法检查,并实地检查了蓝孔雀、黑斑蛙、果子狸、绿头鸭、眼镜蛇、大鲵、梅花鹿等养殖企业,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情况汇报。
我市现有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企业(户)205家,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场(点)69个,养殖种类涉及蛙类、蛇类、禽类、鼠类等19个品种,约1490万只(条)。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我市已对在养野生动养殖场全部进行了封存。当前,由于相关目录和退养转型配套规定尚未出台,养殖户普遍面临养不起、卖不了、等不起等现实问题。
我市将科学制定现存人工养殖场分类处理意见,明确相应调整、转产、退出办法及支持、补偿措施,对属于禁食范围且不能转化为非食用性利用的,制定“一户一策”处置方案,指导野生动物养殖者依法处置现存野生动物,依法养殖野生动物。(荆门晚报记者戴永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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