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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凌晨,荆门、钟祥的渔政公安经联合侦查、蹲守,在汉江钟祥旧口段将两名用地笼捕鱼的老汉抓获。钟祥渔政查实认定,两人涉嫌犯罪,当天移交公安立案处理。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钟祥市渔政站、钟祥市公安机关通过先期侦查、岸线布防、蹲点守候,6月6日凌晨3点多在汉江钟祥段旧口三矶头水域查获两名违法捕捞行为人。
经调查,两人为旧口镇大王庙村58岁的王某山和65岁的王某强。当夜,两人分别于不同时间,开着三轮车载着地笼和鹰船从家中出发,前往汉江钟祥段旧口三矶头水域捕鱼。凌晨3时20分,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王某山在该水域捕捞,发现其有地笼3条、白色塑料质鹰船1艘、渔获物汉江杂鱼1.4公斤。10分钟后,联合执法人员又现场查获王某强在捕捞,发现其有地笼10条、白色塑料鹰船1艘、渔获物汉江杂鱼1.9公斤。
钟祥渔政认定,两人的行为违反了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规定,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犯罪。根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 钟祥渔政当天将两人移交钟祥公安立案处理。(荆门晚报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贺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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