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989|回复: 0

[政府机关]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9-28
荆币
21898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0-5-7 17: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首创首成”目标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新一轮的创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路段

  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区所有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在道路右侧通行、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乘摩托车、助力车、超标电动车不按规定在道路右侧通行、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越线停车、随意穿插掉头、超员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改装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五)以市场、学校、商圈周边及背街小巷为重点区域,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六)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

  (七)持有通行证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载货汽车及三轮车不按规定的时间在城区道路通行的;

  (八)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对城区实施全面严管严控;

  (二)机动车涉嫌上述交通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行人、非机动车涉嫌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同时,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集中曝光,并通报至其单位(社区);

  (四)对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的,当场强制拆除收缴;

  (五)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