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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一懵懂少年在27天内,将父母毕生积蓄全部打赏给了网络主播,总金额高达157639元。少年父母欲哭无泪!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介入后,向网络公司发出敦促函,成功帮投诉人挽回14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消委漫画
昨日,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薛旭东向媒体披露了这起案件。
据介绍,赵某某是荆门本地农民。4月11日,他向荆门消委反映:正读高中的儿子瞒着家人拿走家中的银行卡,并将该卡绑定在手机内的支付宝上。27天内,赵某某儿子陆续打赏网络平台上的主播,总金额高达15万多元。
事发后,从3月14日开始,赵某某与该网络平台客服有过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对方一直称3天内会有人联系处理,但多少个3天过去了,还是不见结果。
薛旭东说,赵某某以种地为生,家境并不富裕,儿子花掉的钱是家中所有的积蓄。事发后,全家人精神崩溃,赵某某妻子寻求自尽,经抢救才挽回生命;赵某某儿子也压力巨增,已有数次极端行为。
涉事的网络公司总部在北京,按照相关规定,该案件应由北京市管辖。薛旭东决定以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名义出面,帮助赵某某维权。
随后,薛旭东起草了对这家网络公司的敦促函,大致内容如下:
赵某某之子事发之时属未成年人,其巨额打赏行为明显超出了该年龄群体消费水平,与其自制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为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发生新的不测,建议并敦促你公司向赵某某无条件退还打赏金额。
你公司涉及未成年人打赏事件不是孤例,此案已构成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事件,有可能酿成恶性后果。如果你公司拒绝退款,我们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期间,薛旭东拨通了该公司总部电话,以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身份严肃告知:你们必须无条件退款。如果出了命案,就不是退钱的事。事情弄大了不好,你们要明智。
4月20日中午,该公司通过银行两次向赵某某账户打款,计146441.40元。赵某某之子给主播打赏金额为157639元,怎么还有11197.60元没有退?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随后查实:赵某某之子今年3月8日年满18周岁。在此次打赏记录中,有3笔是3月8日即生日当天所为,计600元。有5笔是其生日的次日及之后所为,计4521元。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参照《民法总则》相关规定,赵某某之子的周岁应从3月8日的次日计算。3月8日的3笔打赏应视同未成年人行为,也应该退。3月9日之后的5笔打赏可视同成年人行为,可以不退。另经查证,还有6000多元,属赵某某之子的朋友注册打赏。
对此,薛旭东提醒广大消费者,家里有孩子的,个人支付信息要有加密措施,银行卡、手机要妥善保管。另外,网上世界精彩丰富,极易上瘾,青少年千万不要沉迷网络,要保持身心健康,对于网络上的灰色地带,希望各监管部门也多多监管,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荆门晚报记者 胡燕/文 李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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