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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荆门城区月亮湖路进行道路改造,包工头陶某带队施工时将部队国防光缆损毁,导致国防通信线路中断近4个小时。陶某拒不认罪,在外逃4个多月后,3月21日晚,鄂州市警方在辖区检查旅馆实名登记时,协助荆门警方将逃犯陶某抓获。
2016年11月5日14时许,掇刀区某部队通信机房设备突然报警,显示该通信线路业务全部中断,整个事故造成部队作战指挥系统中断长达213分钟,严重影响战备值班,严重危及国防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队第一时间拨打110报了警。
掇刀公安分局白庙刑侦中队获知情况后,通过走访勘查,调取事发地段周边的监控视频后,发现是包工头陶某负责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将部队国防光缆损毁。在掌握确凿证据后,白庙刑侦中队民警依法传唤包工头陶某,其拒不承认是他负责的施工队所为,随后外逃,荆门警方将陶某列为网上逃犯。
2017年3月21日晚20时30分,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检查樊口辖区某宾馆时,发现在该宾馆入住的陶某是荆门警方要抓捕的网上逃犯,民警立即在宾馆某房间内将涉嫌破坏军事通信的陶某抓获。
目前,鄂州警方将陶某移交荆门警方。经审讯,陶某对他负责的施工队损毁国防光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陶某,46岁,武汉市新洲区人,从2016年开始从事电力施工类的工作。2016年11月,经朋友介绍,他带领施工队在月亮湖路段的改造中从事部分地下电缆铺设工作,负责月亮湖路火车桥向东4公里左右的路段。施工之前,就有一名国防通讯线路的维护员提醒过他们地下有国防线路。2016年11月5日,陶某带领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用牵引机铺设电缆线时将国防线路损毁,致使国防通信中断近4个小时。目前,陶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据了解,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第39条规定:“国家保护国防资产不受侵犯,保障国防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4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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