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锡元、黄同林、黄春和等3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串通投票罪、骗取贷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高利转贷罪、抽逃出资罪、挪用资金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东宝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和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东宝区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黄锡元、黄同林、黄春和等32人无视国家法律,聚集形成了以黄锡元、黄同林、黄春和为组织者、领导者;黄铁海、黄发银、黄杰、柳伟等12人为积极参与者;贾俊、张力、李齐勇、蔡畅等17人为一般参与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71起犯罪活动,34起违法活动;并通过非法手段实施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偷逃税费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资产达10亿余元人民币。该组织存续时间长达近15年,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京山等一定区域和部分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引导侦查
该案侦查期间,东宝区检察院即成立了黄锡元、黄同林、黄春和等32人涉黑案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省、市两级院领导多次阅卷,帮助解决案件疑难问题。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保证有效打击犯罪、保证办案质量,专案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迅速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并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确实充分。 庭审直击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为达到良好的庭审效果,东宝区检察院组成了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必辉带领的8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公诉团队制作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并对证据进行归类、概括、总结,将原始证据材料、图表图片精心制作成3300余页的PPT进行系统直观示证。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长达107页的起诉书,出示了379册案卷材料和证据,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犯罪。 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通过PPT系统展示了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各类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地位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答辩环节,公诉人围绕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观点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答辩。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31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据了解,因该案被告人涉及多项罪名,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