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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记者了解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2月16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受区域传输和本地积累影响,我市于12月6日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7日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响应措施;8日14时起,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措施。
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我市空气质量将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未来48小时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为有利,达到《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除预警条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遂作出如上解除决定。
解除预警后,各地方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职责,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住建、公安、生态环境、城管、交通、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解除后严格落实日常抑尘、降尘、控尘措施,工业企业严格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因松懈、麻痹思想导致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荆门晚报记者杨涛 通讯员王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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