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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号牌、压实线变道、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以后,碰到这些情况,你可以拍照举报了,举报信息可作为处罚证据!
10月28日,公安部起草了《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后市民随手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在该意见稿中,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其中,在原第二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或者在2019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abjgjfzc@126.com。
荆门已有随手拍举报途径
小编查阅发现,“湖北荆门交警”公众号上已经有“随手拍”功能。点击按钮,即可上传。
在公众号里,针对于随手拍交通违法的范围,举报图片的上传要求,受理网络举报的办理流程”等具体操作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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