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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调整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启用金龙泉大道凤凰山小区门口等11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调整三环线、漳河大道等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限速值,详情附后,对机动车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9月26日
一、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调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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