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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从8月26日至12月31日,我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6项重点工作,综合施策、全力攻坚、严防死守,争取每一微克的下降、每一天的优良,力争到今年年底,我市PM10浓度均值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PM2.5不超过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大于73.1%,确保完成全年考核目标。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由东宝区政府、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及市住建局分别负责,确保建筑工地(含市政工地)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
强化道路扬尘监管。东宝区政府、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及市交通局、市城管委各司其职,将加大207国道复线子陵路段、荆东大道、347国道、三环线及支路等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洒水频次,专题研究荆东大道和347国道等路段的扬尘问题;加大中心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尽快完成荆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工作,督促荆门石化尽快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开展中心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为东宝区政府、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移动遥感监测设施,开展路检路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冒黑烟车和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
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将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和偷排行为。
建立健全联防联控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推进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等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监测值守制度,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对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保证“百日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了督查专班,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预警、通报和曝光。(记者解天滋 通讯员陈凤)(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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